《宿城区罗圩乡集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宿城区罗圩乡集镇区规划 2、规划范围:罗圩乡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347省道、西至罗联路、南至府西路—卫生路——罗荣河,东至经十路—经八路,总用地面积约为2.9平方公里。 3、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绿色建材加工、纺织服装(不含印染)和农副产品加工(不含制糖、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屠宰项目),并接纳罗圩乡镇区范围内“退二进三”企业。 4、基础设施规划 (1)给水 规划范围内生产及生活用水由宿迁市市政给水管道供给,由宿迁市第二水厂实施区域供水。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位于宿城区双庄镇宿支路与通湖大道交叉口向南500m处,二水厂一期于2011年建成投产,供水6万m³/d,二期于2014年6月投产建成,供水规模6m³/d,三期于2018年12月投产建成,供水规模8万m³/d,水源为骆马湖。目前第二水厂已经建成总供水规模为20万m3/d,第二水厂四期15万m3/d 的工程目前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2020年投入使用。四期建成后二水厂总供水能力35万m3/d,可以满足规划发展需要。 (2)排水 建设罗圩乡污水处理厂一座,负责规划区内的污水处理,尾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处理后尾水就近排入一支沟。 (3)固废 各企业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自行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镇区生活垃圾经垃圾转运站压缩后送往宿迁市垃圾焚烧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污水规划,罗圩乡区位于宿城区罗圩乡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内,区内全部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接管至罗圩乡污水厂处理达标排放。 根据罗圩乡污水处理厂环评预测结果,罗圩乡污水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至一支沟,主要用作农业灌溉用水,主要污染物为氮类等,不会对农田灌溉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在园区落实产业布局以及“三线一单”要求的前提下,规划区排放的SO2、NO2、PM10、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在评价区域内对环造成的小时、日均、年均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不会造成区域大气环境功能降低。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以及现状浓度叠加值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 在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规划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影响 罗圩乡集镇区内无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居民生活用水由区域水厂供水。镇区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区内废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经预测,镇区开发对潜水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河渠地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规划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质量标准,规划发展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区通过优化布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和生态绿化的建设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基本保证物种稳定性、景观稳定性、人居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质量不降低。 7、环境风险影响 自镇区成立至今,尚未发生过有记录的重大环境风险事故。 通过负面清单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原料、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较少,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污染源辨识》( GB18218-2009),现有企业及规划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等在企业内的存量均低于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内企业化学的使用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但使用量普遍较小,整体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罗圩乡应加快完善风险预案,区内企业和罗圩乡管理部门应严格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把各类事故发生概率降至最低,并落实好应急预案,把事故的影响、危害进一步降到最低。 三、规划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罗圩乡规划能源为天然气、电源等清洁能源,今后入区企业因工艺要求确需新增工业炉窑的,均以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为能源。 (2)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开展主要行业废气治理,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源监管和治理力度,确保所有企业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严格控制区内餐饮项目环保审批,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 (4)加强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等污染控制。 (5)从源头减少工艺废气污染。合理建设布局,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企业生活污水和镇区居民生活污水均接管排入罗圩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工业、建筑噪声,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的控制,实现声环境的保护目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固体废物发生量。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对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进行资源回收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集中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规划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回用率的同时,加强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减少管网渗漏;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污泥处理标准及堆存处置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定期开展开发区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开发区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 强化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止措施。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建设施工对地下水的影响。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加强危险废物堆放场地治理,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罗圩乡集镇区的建设符合宿迁市总体规划的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其产业定位合理,总体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可行;在严格落实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情况下,工业集中区选址、规模、产业结构等规划方案具有环境可行性。 区域环境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能够满足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罗圩乡集镇区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宿城区罗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乡长 联系电话:1381579204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800彩票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27-88851909 联系邮箱:92936276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参与调查表:公众参与调查表 报告公示稿:报告书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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